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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月初,塞浦路斯证券与交易委员会(CySEC)针对零售外汇及差价合约等塞浦路斯投资公司(CIFs)开展海外投资业务活动发布了新规。
本月初,塞浦路斯证券与交易委员会(CySEC)针对零售外汇及差价合约等塞浦路斯投资公司(CIFs)开展海外投资业务活动发布了新规。CySEC要求CIFs在非欧盟成员国拓展投资业务时,必须向该监管机构提交与海外国家业务往来的相关信息,且在开展业务之前,获得当地国家的监管授权。
一、CySEC向所有在非欧盟成员国提供投资及辅助服务的CIF投资商发布指引:
1、所有希望在非欧盟成员国提供投资及相关服务、或开展投资业务活动的CIFs,必须书面通知CySEC其业务意向;
2、CIFs需在获得当地国家权威监管机构或组织的批准,并且遵循当地法律框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或提供上述服务和活动;
3、CIFs必须向CySEC出具它所获得当地(非欧盟成员国)权威机构的授权证明;
4、对于非欧盟成员国没有相应监管体系的情况下,CIFs应该向CySEC提供一份法律文件,这份文件应由当地国家律所出具,以证明该司法辖区确实没有相应的监管体系;
5、第1条所提到的书面通知应该包括这些信息:CIFs希望在哪些第三方国家提供上诉服务或开展业务活动,要列出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名单,并注明这些国家或地区是否有相应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机构,如果没有,要出具法律文件。
二、所有CIF投资商都有义务获得当地国家的授权批准。
三、CIF投资商同时需要在其网页窗口展示信息,接下来任何在非欧盟成员国所进行服务活动的相关变化,都需以文字形式书面告知CySEC。
四、目前所有CIFs都必须在其网页发送其在他国所提供或进行的服务和活动信息。
此举无疑是CySEC为响应全球监管缩紧趋势的又一措施。这会对中国投资者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CySEC的这次公告,无疑是为了顺应MiFID II和ESMA的严监管态势,加强对CIFs的监管。很多CIFs都在全球各地开展零售外汇及差价合约业务,为第三方离岸国家的居民提供投资服务,它们只是在塞浦路斯注册,但很多业务并不在塞浦路斯本地,而是在海外全球各地。因而,本次的CySEC公告势必会对CIF公司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对那些海外业务不透明的CIF公司。
一、进一步筛选出虚假或者信息不透明的公司。在此项要求之下,所有CySEC若要在中国市场进行业务发展,必须提交相关证明,由CySEC直接把关。这可以说是更好得保护了中国投资者。
二、交易信息更加透明。所有海外业务活动需要更新在其网站上,并且须提交相关活动变化至监管机构。
以前由于诸多因素在内,监管机构并不清楚各经纪商在中国的业务经营状况和模式,若遇到问题,投资者即使发送邮件过去,仍然需要等待监管机构核查和摸底。
此次,CySEC明确要求经纪商需要书面上报投资服务相关变化,这将更好及时把握经纪商动态,了解投资者情况。
从第三方国家当地居民(投资者)的角度来看,CySEC的这项措施肯定是有利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强化监督,必要的授权,都是投资者利益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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