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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香港证监会年报,该段时期内SFC的工作重点包括全面实施核心职能主管制度,以提升持牌机构的高级管理层的问责性。SFC还就网络平台的设计及营运刊发新指引,并列明网络安全基本规定,以处理互联网交易的黑客入侵风险。
汇讯网获悉,香港证监会SFC今天发表《2017-18年报》。
根据年报,该段时期内SFC的工作重点包括全面实施核心职能主管制度,以提升持牌机构的高级管理层的问责性。SFC还就网络平台的设计及营运刊发新指引,并列明网络安全基本规定,以处理互联网交易的黑客入侵风险。
为了推进监管合作,SFC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协力拓展市场互联互通计划,同时与廉政公署联手进行搜证和调查工作。
此外,SFC通过其行政总裁作为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理事会主席的身分,令香港更积极地参与国际标准厘定的工作。
截至2018年3月31日,年报载述的主要数据包括:
持牌机构及人士和注册机构的数目增至44,358,其中持牌机构的数目上升至2,702家,两者均创下新高
认可了134项集体投资计划及114项公开发售的非上市结构性产品
审阅了309宗上市申请,及监督401宗与收购有关的交易和申请
对中介机构进行了301次现场视察
审批了12宗由在海外受规管的交易所及电子化交易设施的营运者就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作出的申请
对市场进行监察活动,继而向中介机构作出8,461项索取交易及账户纪录的要求
对31家持牌机构及人士采取纪律处分行动,罚款总额达4.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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