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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rdon Maroon Fund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Ardon Maroon,现称为 China Silver 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在管理Ardon Maroon Asia Master Fund(AM基金)时干犯有关交叉盘交易的缺失,遭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谴责及罚款800,000元。
Ardon Maroon Fund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Ardon Maroon,现称为 China Silver 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在管理Ardon Maroon Asia Master Fund(AM基金)时干犯有关交叉盘交易的缺失,遭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谴责及罚款800,000元(注1)。
证监会发现,Ardon Maroon在2014年8月8日向一家经纪行发出指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就一家上市公司的1,500万股股份执行交叉盘交易,以致AM基金作出了一项清洗交易。Ardon Maroon其后指示另一家经纪行交付相关股份,以结算该清洗交易。
交叉盘交易如不涉及实益拥有权的转变,便属于清洗交易,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下被视为操纵行为,并有损市场廉洁稳健(注2)。此外,AM基金所进行的清洗交易亦令基金产生了逾133,000元不必要的交易费用,不符合基金持有人的最佳利益。
就发出该项交叉盘交易指示而言,Ardon Maroon没有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管理AM基金(注3)。
证监会在决定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以下因素∶
1. 《证监会纪律处分罚款指引》;
2. 该交叉盘交易是一宗个别事件;
3. Ardon Maroon过往并无遭受证监会纪律处分的纪录;
4. Ardon Maroon没有在该交叉盘交易中获利;
5. 有必要向基金经理传达清晰的信息,即证监会不会容忍没有维护客户的最佳利益及确保市场廉洁稳健的行为;
6. Ardon Maroon的财务状况(注4)。
备注:
1. Ardon Maroon在2015年11月更名为China Silver 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该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
2.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4及295条规定,除非有关交易属场外交易,否则如任何人订立证券买卖交易,而该宗交易并不涉及实益拥有权的转变,便须被视为已造成证券交投活跃的虚假及具误导性的表象。
3.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第2项一般原则规定,持牌法团应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行事,以维护客户的最佳利益及确保市场廉洁稳健。
4. 若非考虑到公司的财务状况,证监会会对其施加更大的罚款额。
本文翻译由外汇天眼提供,原文来自:https://www.sfc.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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