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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周四(03月28日)援引Finance Magnates报道,香港证监局SFC就证券通证发行STO涉及的风险发布新的警告。
周四(03月28日)援引Finance Magnates报道,香港证监局SFC就证券通证发行STO涉及的风险发布新的警告。
不同于首次通证发行中通常的应用类通证(utility token),以出售这类通证来募集资金,STO的发行是向投资者售出公司所有权,更像是基于区块链的首次公开上市。
虽然全球的监管机构们不能做太多抑制首次通证发行,但他们在STO方面始终保持严格。
香港金融市场监管机构澄清指出,STO被划在证券类别,由此这一区域的证券法适用其中。
SFC同时详列指出任何这类通证的经销都需要获得何时的牌照或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下受监管活动类型一Type 1下有所注册。
SFC警告表示,如果任何人在没有获得牌照的条件下涉入这一受监管的领域,除非适用豁免,否则都是涉嫌犯法。
“涉及营销和经销证券通证的中间商必须符合所有现有法律和法规所有规定的合规内容。另外,中间商应当关注与2018年11月1日就虚拟资产基金分布的中介机构内容相似的条目。”
SFC同时建议通证的经销商遵守如下三个步骤:实行销售限制、适当尽职调查和提供信息,以确保虚拟资产经销的安全。
SFC提醒表示,“在中间机构涉入STO经销前,需要提醒的是,中间机构实施适当的制度和控制,以确保合规。如果这方面实施不充分则可能影响其运营的合适程度,继续持有牌照或保留注册的合适度,从而可能导致SFC对其展开惩罚措施。”
去年9月时该机构就发布了一项针对首次通证发行的警告,敦促潜在投资者远离未受监管的市场。
美国证监会也在STO类别下对许多区块链通证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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