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Pусский
日本語
ภาษาไทย
Tiếng Việt
Bahasa Indonesia
Español
हिन्दी
Filippiiniläinen
Français
Deutsch
Português
Türkçe
한국어
العربية
摘要: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提醒上市公司、大型私有公司和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监管的养老金实体的公司受托人,它们必须建立举报人政策,并在2020年1月1日前向它们的官员和员工提供此政策。
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提醒上市公司、大型私有公司和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监管的养老金实体的公司受托人,它们必须建立举报人政策,并在2020年1月1日前向它们的官员和员工提供此政策。
拥有举报人政策的要求是政府于2019年3月实施的改革的关键内容,旨在加强对企业部门的举报人保护。
举报人政策必须就公司如何保护举报人、如何调查他们的担忧以及法院在决定赔偿请求时如何参照公司的举报人政策及其实施方式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举报人的政策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促进更有道德的企业文化”,ASIC专员John Price说,“它鼓励员工大胆直言,并提醒管理层应对不当行为和改善绩效所必需的变化”。
本文翻译为外汇天眼提供,原文出自ASIC官网
免责声明:
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就一项旨在确保公司落实举报人政策的指引规则征求公众意见。
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就一项旨在确保公司落实举报人政策的指引规则征求公众意见。
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宣布,举报公司和公司管理人员不当行为的举报人(Whistleblowers)现在可以获得《2001年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2001)》提供的更强有力的权利和保护。
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宣布,举报公司和公司管理人员不当行为的举报人(Whistleblowers)现在可以获得《2001年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2001)》提供的更强有力的权利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