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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去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5个成员国整体上结束谈判,标志着世界上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那么,今年RCEP是否能够尘埃落定、正式签署生效呢?
结束“七年长跑”的谈判,RCEP正稳步冲向终点线,助力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
去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5个成员国整体上结束谈判,标志着世界上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那么,今年RCEP是否能够尘埃落定、正式签署生效呢?
2019年12月30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媒体吹风会上,商务部国际司司长表示,当前RCEP的余下磋商工作正在按照领导人的要求有条不紊地进行。如果把握时间和进度,协定有望在2020年6月完成法律审核,在2020年11月正式签署。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亚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表示,在全球贸易发展环境不利的情况下,RCEP的达成不仅可以起到巨大的示范作用,对于区域内的贸易和投资也有非常积极正面的作用。
目标日期是2020年11月签署协定
2019年11月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第三次领导人会议联合声明。声明宣布,15个成员国(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已经结束全部20个章节的文本谈判以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
2019年11月6日,商务部副部长副代表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下一步,15个成员国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遗留的很少的一些问题的磋商,尽快准备好经过法律审核的文本以便签署,加快完成签署所必要的国内程序,目标是在2020年正式签署。
从之前披露的一些困难和障碍来看,这些谈判可能主要集中在市场准入方面,尤其是印度和其他成员方之间的市场准入方面。
第二条轨道是法律审核。这是任何协定谈判完成后的必备程序,RCEP有20个章节,需要有文字上的梳理、技术上的修正,以使协定保持完整性和整体性。目前各国的专家保持着一个月一次沟通“对表”的频率,抓紧推进法律审核。按照目前的进度安排,法律审核工作到2020年6月份可以保证按时完成。
第三条轨道是在完成双边谈判和法律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各个国家需要履行签约在国内审批的程序。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教授表示,一旦RCEP在2020年正式生效,对于应对当前逆全球化的挑战非常有帮助,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他指出,该协定的实施有助于巩固区域内供应链的紧密分工,使得其他成员方与中国的合作关系更加牢固。同时,亚洲区域价值链会变得更加紧密,RCEP成员国也能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中。
RCEP大门永远向印度敞开
对于印度表示暂时不参加RCEP的问题,该教授表示,第一,我们尊重印度的这个决定,因为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问题和考虑。
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亚太项目副研究员沙斯特里认为,印度发展的外向型经济在过去几年中增长势头可观,政府也热衷于吸引投资,刺激制造业发展。因此,印度近年来一直在推进的“印度制造”战略,重视对国内产业和公司的保护,这与RCEP框架下要求的关税减让等“硬关卡”相互矛盾。
第二,谈判的大门永远是向印度打开的。中方愿意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与印度恢复谈判,争取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
对于印度2020年是否会重回RCEP谈判,这取决于印度的政治决断。
但是无论如何从整个亚洲区域来看的话,15个国家已达成了一个自由贸易协定,这也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如果印度能够重回RCEP谈判,是再也好不过的事情了。
RCEP若最终签署,就意味着亚洲国家具有强烈意愿继续坚持世贸组织(WTO)所倡导的贸易自由化原则。另一方面,这相当于不管外部环境如何,亚洲区域内仍会保持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安排,这对于区域内的贸易投资会有非常正面的作用。
从货物贸易的层面来看,RCEP旨在继续降低关税,即使没有印度参加协定,其价值也是很大的。在协定生效之后,区域内企业也能够利用统一的原产地标准和规则,降低许多贸易投资的门槛,因此这对企业来说也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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