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Pусский
日本語
ภาษาไทย
Tiếng Việt
Bahasa Indonesia
Español
हिन्दी
Filippiiniläinen
Français
Deutsch
Português
Türkçe
한국어
العربية
摘要:考虑到目前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间全球面对的特殊情况,塞浦路斯证券及交易委员会(CySEC)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疫情之下 CySEC给交易商更多时间上报年度交易量
考虑到目前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间全球面对的特殊情况,塞浦路斯证券及交易委员会(CySEC)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由于疫情进展,目前,根据塞浦路斯证券及交易委员会(CySEC)关于《2017投资服务与活动以及受监管市场法》(DI87-03)所示个体费用及年费指令第5(6)节,CySEC希望告知所有的塞浦路斯投资公司提交如下资料的截止日期:1)第87-03-01号表格:年费计算表格,和该表格的如下附件:1)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摘要,上面有相应年份的交易额;2)给CySEC的年费已付的证据。在这方面,第87-03-01号表格及其附件应当最晚在2020年7月底提交给CySEC。
监管新规
2018年,CySEC要求所有的塞浦路斯投资公司上报所有金融工具类别的交易量。
2019年3月,CySEC宣布,塞浦路斯投资公司须填写一张新的表格,提供高速2018年全年交易量的明细数据。
CySEC要求塞浦路斯投资公司按资产子类别列示交易量,而且交易量包括所有做过的交易(含与零售交易员、专业交易员、有资质的交易对手做的交易)。
此外,这张表格要求这些投资公司上报包括杠杆式交易在内的保证金交易数据。
CySEC还希望经纪公司对客户遵照自身意愿执行的交易以及经纪公司以他们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交易加以区分。
然而,为了避免重复计算,做市商无需填写表格上的相应栏目。然而,做市商应当报告客户交易领域的活动。
CySEC在一份当时发布在网站上的声明中表示,以后不会就这一新指令提醒经纪商。
CySEC表示,4月12日是经纪商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料的截止日期。CySEC补充道,截止日期一过不会再延期。截止日期过后没有提交上述资料的经纪商将被罚款。
免责声明:
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