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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证监会网站统计,截至4月13日,年内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开出33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13张涉及信披违规,占比39.39%,接近四成。
4月1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4名上市公司高管分别被判拘役三个月到有期徒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至20万元。该案系上海市首例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案件。
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提出,坚决打击资本市场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预计以后虚假陈述案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增多。目前,资本市场虚假陈述案件的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体”追责模式已经比较成熟。
证监会重拳出击
虚假陈述等信披违规行为
记者比对案件信息发现,上述上市公司为中毅达。处罚缘由为公司虚增2015年三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50.24%、81.35%。2018年4月份,上海证监局对中毅达及涉事高管做出行政处罚。
此后,中毅达分别于2019年6月份和今年3月份,先后两次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涉及未在法定期限内公布年报和一季报,以及未及时披露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等。2年内,中毅达累计收到证监会3张罚单。
今年以来,证监会继续对虚假陈述等信披违规行为重拳出击。《证券日报》记者据证监会网站统计,截至4月13日,年内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开出33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13张涉及信披违规,占比39.39%,接近四成。
据记者梳理,上述13张信披违规罚单中,涉及未披露关联交易的数量最多,有7张。另外,有3张罚单触及顶格处罚,分别涉及上市公司虚增营收和利润,实控人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报告导致上市公司未及时披露实控人变更,以及要约收购中上市公司交易对手方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另外,记者据上市公司公告统计,3月份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截至4月13日,7家上市公司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中3家涉及误导性陈述。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证券法的核心是全面推行注册制,而注册制的核心就是保证信息披露的充分、真实、准确、完整,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确性的要求进一步提升。“预计下一步监管将重点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责任,引导上市企业自愿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确有价值的信息。”
近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蔡建春撰文表示,要完善“言责自负”的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和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督促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等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完善分行业、差异化的披露标准,提升信息的针对性、可读性。逐步健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需要。完善自愿性披露规则,提升主动披露的积极性、规范性。
在监管方面,蔡建春表示,要强化监管问询,防止编概念、蹭热点,打击“忽悠式”“炒作式”披露。做好信息披露行政监管与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的制度衔接,贯彻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合力。
投资者索赔金额
将成倍增长
众所周知,新证券法不仅提高了行政处罚金额,也激活了虚假陈述案件的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投资者索赔金额将成倍增长。新证券法从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层面,促进上市公司充分披露信息,证券服务机构更加诚信守法。
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推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3月份,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了《上海金融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的规定》,是全国法院首个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的具体规定。
在集体诉讼下,投资者索赔金额将会增长多少?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若伟向《证券日报》记者举例道,“以全国首例实施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方正科技虚假陈述案为例,根据法院判决,在2005年3月19日到2015年11月20日买入、且在2015年10月20日当日或之后卖出或者持有股票产生亏损的投资者,都可以向方正科技起诉索赔。由于索赔条件长达十年以上,所以在2015年11月19日收盘时持有方正科技股票的投资者,有很大可能都符合索赔条件。根据公司2015年三季报和2015年年报数据,其股东人数都超过了31万人。如果全部股东索赔,方正科技最后的赔付金额有可能是目前赔付金额的20倍至30倍。”
据方正科技公告,截至1月19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187件,合计诉请金额为2.1亿元,其中已判决、已调解且已收到法院文书的案件共计1040件,诉请金额为1.4亿元,公司需赔付的金额合计6389.24万元(含案件受理费)。
另外,近年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增长迅速,投资者的索赔范围也从上市公司扩展到中介机构。孙若伟表示,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40多件证券市场纠纷案件中,投资者将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告上法庭。“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对于中介机构虚假陈述方面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以后投资者起诉中介机构,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或者补充赔偿责任的案件会进一步增加,中介机构也将更加谨慎。”
陈波表示,上市公司真实准确披露信息,才能赢得投资者的信任,而信任是投资者拿出真金白银进行投资的前提。信披制度科学、执行到位,资本市场必将欣欣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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