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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FinanceFeeds此前的报道,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已批准持牌的外国经纪商在澳大利亚获得当地许可证,以招揽客户。现在,有报道称,获得ASIC许可的持牌公司可以基于这方面的规定继续与外国客户开展业务。
根据FinanceFeeds此前的报道,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已批准持牌的外国经纪商在澳大利亚获得当地许可证,以招揽客户。现在,有报道称,获得ASIC许可的持牌公司可以基于这方面的规定继续与外国客户开展业务。
Minter Ellison律师事务所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分析,以帮助公司和个人在当前的监管环境中游刃有余。基本上,在澳大利亚注册的经纪商都可以与外国客户进行业务往来,只要他们在其他 “充分同等的 ”司法管辖区持有牌照,这些海外司法管辖区包括:
加拿大(安大略省)
丹麦
法国
德国
香港
卢森堡
新加坡
瑞典
联合王国
美国
需注意的是,塞浦路斯(CySEC)和其他几个著名的司法管辖区不在名单之列,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获得ASIC牌照的经纪商接受来自监管较为宽松的国家的客户。尽管如此,ASIC针对外国公司和客户的最新条文解释为经纪商提供了一条不需要 “离岸 ”的前进道路。
新的牌照制度实际上已于2020年4月1日生效,因此公司已可透過ASIC的线上电子发牌入口网站开始申请。ASIC还表示,公司将可以申请外国AFS许可证,但要推迟许可证的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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