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Pусский
日本語
ภาษาไทย
Tiếng Việt
Bahasa Indonesia
Español
हिन्दी
Filippiiniläinen
Français
Deutsch
Português
Türkçe
한국어
العربية
摘要: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禁止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香港)前基金经理郭周武(男)重投业界,为期九个月,由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2月27日止。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禁止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香港)前基金经理郭周武(男)重投业界,为期九个月,由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2月27日止(注1)。
上述纪律行动源于证监会的调查发现,郭在2012年4月10日至2017年5月23日于国信证券香港任职时,曾向雇主隐瞒其在两个证券交易帐户(分别由一名友人及一名他所认识的人士在另一家经纪行持有)内所拥有的实益权益及/或直接操控权或影响力,以及他在该等帐户内的交易活动,违反了国信证券香港的交易政策。
证监会认为,郭以不诚实及蓄意的方式,规避国信证券香港的内部监控政策,令他作为持牌人的适当人选资格受到质疑。
证监会在决定郭的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郭表示悔意及承认其行为不当,以及他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
完
备注:
郭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以代表身分进行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5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并在2012年4月10日至2017年5月23日期间隶属国信证券香港。郭现时并非证监会持牌人。
免责声明:
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禁止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国信)前负责人员、董事兼交易部主管朱丽华(女)重投业界,为期12个月,由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止(注1)。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判处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并处以2,520百万美元的罚款,原因是该公司曾干犯多个内部监控缺失及违规事项,其中涉及打撃洗钱,处理第三者资金转帐和配售活动,发现虚售交易及延迟汇报(注1)。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公开谴责新华联资本有限公司(注1)主席傅军,指其在要约完结后的六个月内,以高于要约价的价格收购该公司的股份,违反了《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下称《收购守则》)规则31.3(注2)。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就微调受规管活动范围的建议,发表谘询总结(注1)。该建议旨在令非金融集团的企业财资活动及某些投资组合压缩服务不会被纳入场外衍生工具发牌制度。总结文件亦载有适用于该制度下的持牌人或牌照申请人的胜任能力及持续培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