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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就《证券融资交易监管条例》(SFTR)下按交易数据库(TRs) 计算头寸的准则草案展开磋商。
日前,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就《证券融资交易监管条例》(SFTR)下按交易数据库(TRs) 计算头寸的准则草案展开磋商。
该准则旨在确保各TRs在计算头寸的时间、计算中使用的数据范围、数据准备、数据记录和计算方法等方面的一致性。
有关指引拟稿的咨询文件就遵守SFTR第 4(6)条有关TRs计算持仓量的一般规定(相互参照《欧洲货币规则》第 80 条),向TRs作出相关澄清。此外,SFTR第 12(2)条规定,交易商须收集和保存特别交 易工具的详细资料(即包括持仓量),而根据RTS关于数据汇总的规定, 则特别要求交易商以统一和一致的方式计算特别交易工具的持仓量。
ESMA认为,高质量的持仓数据对有关当局评估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十分重要。
拟议的准则涵盖两类主要的合计方法,即交易对手之间的指定持仓,以及供金融稳定委员会报告的行业持仓。此外,该准则还将确保在《欧洲货币基金条例》和《证券交易规则》下使用一致的方法,同时仍然反映出小额融资券报告的特殊性。
ESMA提醒相关磋商意见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当局将考虑公众对此次磋商的所有反馈,以期最终确定拟议的准则,并在2020年第四季度/2021年第一季度发布最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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