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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公开发布一份证据征集令(CfE),打旨在从2020年第4季度至2021年第一季度开始,对欧盟授权监管(EU) 2017/587号(RTS 1)和欧盟授权监管(EU) 2017/583号(RTS 2)进行审查。RTS 1和RTS 2包含MiFID II/MiFIR股权和非股权工具透明度制度的主要实施措施。
日前,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公开发布一份证据征集令(CfE),打旨在从2020年第4季度至2021年第一季度开始,对欧盟授权监管(EU) 2017/587号(RTS 1)和欧盟授权监管(EU) 2017/583号(RTS 2)进行审查。RTS 1和RTS 2包含MiFID II/MiFIR股权和非股权工具透明度制度的主要实施措施。
此项工作的目的是收集市场参与者自MiFID II/MiFIR实施以来发现的与应用RTS 1和RTS 2有关的实际问题的投入和意见。ESMA还希望收到市场参与者在实施层面遇到的任何技术问题和政策差距以及不明确条款的反馈。EMSA呼吁各方意见给予方可以填写ESMA模板提供他们的建议,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相关解决方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
ESMA已经或正在对MiFIR股权和非股权工具透明度制度进行审查。CPs以及最终报告中包含了ESMA基于2018年1月以来对现行制度影响的深入数据分析而提出的可能对该制度进行立法修订的建议。
然而,尽管RTS 1和RTS 2的审查与上述透明度制度的审查密切相关,但本次CfE构成了一项独立的工作。透明度制度审查涵盖了大量的MiFID II/MiFIR条款,而CfE的主要目标是起草一份与RTS 1和RTS 2中的条款相关的实际问题的综合清单,这使得ESMA能够在通过咨询文件和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包含具体立法建议的报告进行深入审查之前,更好地锁定一些实际问题。
ESMA表示其下一步工作,将考虑对此CfE的反馈意见,以准备针对RTS 1和2审查的咨询文件,而该文件计划于2021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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