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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发布了第340号咨询文件,寻求利益相关者对其即将进行的违规报告改革指南草案的拟议更新的反馈。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发布了第340号咨询文件,寻求利益相关者对其即将进行的违规报告改革指南草案的拟议更新的反馈。
ASIC的监管指南草案反映了根据《2020年金融业改革(海恩皇家委员会回应)法案》对违规报告制度进行的改革。这些改革澄清并加强了现有的AFS持牌人向ASIC自我报告某些违法行为的义务,并将该义务扩大到信贷持牌人。
这些关键的政府改革计划将于202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这些改革来自于金融服务皇家委员会和ASIC执法审查工作组的调查结果。
ASIC副主席Karen Chester在宣布咨询时说:“我们支持旨在促进一致、及时和高质量报告的改革目标。金融服务皇家委员会对大型实体长期和反复不提交法律规定的违规报告表示关注。”
“违规报告是澳大利亚金融服务和信贷监管框架的核心组成部分。改革将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采取果断行动,阻止不当行为和不断升级的伤害,并确定整个行业的违规模式。”
ASIC预计收到的报告数量将大幅增加,因为更多的实体以及更多的违规行为将被要求报告。各实体不需要报告每一个不遵守规定的情况或轻微的违规行为,而是报告法律规定的一套有针对性的“可报告的情况”。
ASIC还在征求对新的通知、调查和补救义务的信息表草案的反馈意见,这些义务将适用于作为财务顾问的AFS持牌人和作为抵押贷款经纪人的信贷持牌人。
ASIC在2021年6月3日之前征求公众对指南草案和信息表的意见。
ASIC将在2021年10月1日义务开始之前发布最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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