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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外汇黑平台产业链中,黑平台的四件套(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U盾)是骗子的诈骗神器,不仅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伪装身份诱骗投资者入金,还可以用来洗黑钱。
因此去年10月10日,在公安部副部长、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下,全国“断卡”行动拉开序幕。
一个月55个相关案件
随着“断卡”行动的展开,许多卖卡的卡贩子,以及买卡的犯罪嫌疑人被抓。在12309的中国检察网能看到,以5月28日为节点,一个月内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相关搜索结果已有55条。
这数据背后不仅由于黑平台的泛滥,还有警方的雷霆追击。在最近网上披露的一起案件中,警方仅用时7天在多地抓捕4名嫌疑人。
2021年5月2日,兴安湘漓镇居民T女士报警称,不法分子以冒充快递公司,以T女士有一个包裹被弄丢可退款为由,诈骗其五万余元。5月4日,兴安湘漓镇居民M莫女士报警,不久前,M莫女在聊天软件上认识一个网友,对方诱导其在网上投资外汇,被诈骗三万余元。
案发后,县局对两起案件展开侦查,在民警的努力下,通过海量数据分析及研判,迅速锁定山东籍女子王某和郜某有作案嫌疑。为及时帮群众挽回损失,兴安县局湘漓派出所立即出动警力,前往山东开展工作。
到达山东后,民警又接到另外两起电信诈骗案山东籍嫌疑人的线索,要求民警同时抓捕这两起案件嫌疑人。由于人生地不熟,为案件的侦办带来困难。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当地警方及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民警用时7天,分别在山东聊城、枣庄、淄博等地将犯罪嫌疑人郜某、王某琳、陈某、王某孟抓获。
重典治乱
在外汇黑平台泛滥的市场中,需要重典治乱,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就是毒瘤,这些卡便宜的卖几百,再经过层层加价,一张卡可达几千,在此巨额的利益面前,不少人以身试法,因此有关此类案件的判罚也相对严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0年11月初,被告人杨某某、赵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被告人陈某某在许昌市区的多家酒店内,使用被告人胡某某收购的多名在校学生办理的中原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的银行卡,在明知帮助他人所转账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非法资金转账。
现查明, 2020年11月初至2020年11月7日期间,杨某某、赵某某、陈某某使用胡某某收购的13张银行卡共计转入涉嫌违法犯罪的资金447笔,数额共计2137060.39元,涉及北京市、江西省南昌市、山西省太原市等地电信诈骗犯罪共计52起。案发后,杨某某退出违法所得5000元,胡某某退出违法所得5000元。
这三人在法院的起诉书中建议判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罚金20000元;建议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0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5000元;建议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5000元。尽管这些人并未参与到诈骗中,但也获得了应有的惩罚。
切勿出售自己的卡
不要卖卡!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而且有身份证有遗失经历以及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抽空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按照现在的规定,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影响个人生活。
总结
随着“断卡”行动的开展,黑卡的减少将使警方更加容易追查赃款的资金流向,抓捕犯罪嫌疑人,黑平台将无所遁形,不过现如今外汇黑平台依旧泛滥,投资者还需警惕,认真做好平台的审核,事前预防强于事后补救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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