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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澳大利亚的监管机构正在重申确保及时过渡到脱离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的重要性。这要求在2021年底之前,在新的合同中停止使用LIBOR。
澳大利亚的监管机构正在重申确保及时过渡到脱离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的重要性。这要求在2021年底之前,在新的合同中停止使用LIBOR。
2021年6月2日,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宣布,所有新使用的LIBOR基准应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停止,并且不迟于本国当局和/或相关货币的国家工作组规定的时限。特别是,即使一些美元LIBOR将持续到2023年中期,但美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已表示,企业应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停止签订使用美元LIBOR作为参考利率的新合同,无论如何不得晚于2021年12月31日。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还发布了:
1、最新的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全球过渡路线图,其中包括已确认的LIBOR停止日期和不同LIBOR辖区内设定的过渡里程碑。
2、鼓励在适当情况下采用隔夜无风险利率(RFR)的声明,同时承认在某些有限情况下使用前瞻性RFR定期利率的作用。
3、支持在现金产品中使用ISDA利差调整的声明。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和澳大利亚储备银行(RBA)支持FSB和美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制定的指南和期望。
继续依赖LIBOR会给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带来重大风险和干扰。公司本身也可能面临与准备不足有关的财务、行为、诉讼和运营风险。
ASIC、APRA和RBA希望所有市场参与者遵守2021年底发行新LIBOR合约的最后期限。他们还应该加快对传统LIBOR合同的积极转换。
ASIC专员Cathie Armour说:“企业应该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停止销售和发行在相关停止日期后到期的LIBOR参考合同,最重要的是,在2021年底后停止提供新的LIBOR产品。”
澳大利亚央行助理行长(金融市场)Christopher Kent说:“企业不应该在摆脱LIBOR方面浪费任何时间。LIBOR的结束日期是明确的,也是待定的。2021年结束后继续使用LIBOR会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2021年底后,不应该再使用LIBOR——包括美元LI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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