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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财联社1月14日讯(记者 夏淑媛)财联社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期,在总结2022年人身险产品日常监管、产品问题通报等工作基础上,银保监会汇总编制并下发了2023版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 整体来看,202
财联社1月14日讯(记者 夏淑媛)财联社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期,在总结2022年人身险产品日常监管、产品问题通报等工作基础上,银保监会汇总编制并下发了2023版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
整体来看,2023版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共有90项违规行为“上榜”。相较2022年版人身险“负面清单”,今年又新增8条内容,涉及备受市场关注的增额终身寿险减保规则、投资收益假设、定价附加费用率假设,以及养老年金产品、慈善赠药等条款。
此前,银保监会曾表示,各险企应当严格对照历次通报内容和“负面清单”中的问题进行自查,对于其他公司产品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引以为戒,及时变更、停售类似产品,已经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报告、认真整改,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升级,增额终身寿险减保规则不明确、定价费用率显著低于实际费用率等90项行为“上榜”
据悉,2023版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在2022年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内容涉及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等。
在2022版的基础上,2023版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新增8项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在产品条款表述方面,“条款约定可随意变更被保险人,违背保险原理,侵害保单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医疗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中包含”被保险人用药时长符合慈善赠药申请条件,但因被保险人未提交相关申请或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导致慈善赠药申请未通过,或者在慈善赠药申请通过的情况下,因被保险人个人原因未领取慈善赠药而发生的药品费用等表述,涉嫌加重被保险人义务等的内容被新增列入负面清单。
在产品责任设计方面,2023版“负面清单”中,分别各新增1条增额终身寿险产品、1条养老年金产品责任设计不合理的问题:一是增额终身寿险的减保规则不明确。二是养老年金产品通过调整降低产品前期的身故利益来贴补增加后期生存给付的利益,并在产品宣传时承诺超定价利率的长期高回报。
在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增额终身寿险的定价附加费用率假设较公司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增额终身寿险的利润测试投资收益假设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存在较大偏差”;“保险产品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偏离公司投资能力和市场利率趋势,存在定价不足风险”;“保险产品的附加费用率超过监管规定上限或个别年龄点收益超过定价利率等”4项违规行为也被列入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爆红,但在产品热销的同时,个别公司激进经营,行业恶性竞争现象有所抬头。
2022年11月,监管就曾通报3家险企报送的4款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定价假设的附加费用率较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与经营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
业内人士指出:“增额终身寿险的定价附加费用率假设较公司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潜藏费差损风险,而利润测试投资收益假设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存在较大偏差容易造成利差损,两者都是保险公司为了用增额终身寿抢占市场的激进方法,对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显然是不利的。”
人身险产品监管常态化,将压实总精算师落实好产品审核把关第一责任
当前,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已成为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的对照参考,也是监管部门进行产品报备管理的抓手。
早在2018年5月,人身险部曾对人身险产品开展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对违规开发产品、产品设计异化、损害消费者利益、开发“奇葩”产品等4种行为进行严查,并同时发布2018年版的人身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要求保险公司对照负面清单进行自查整改。
2019年,银保监会又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此后,银保监会先后多次通报人身险产品问题。
据财联社记者梳理发现,2019年以来,银保监会先后13次通报人身险产品问题。其中,2019-2022各3次通报,近70家人身险公司“中枪”,20余家公司被多次通报。
同时,银保监会也于2021年1月下发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73条内容覆盖产品条款、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
在2022版“负面清单”时,银保监会要求各公司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保险保障需求;同时,应结合2022版“负面清单”,依法合规开发和销售保险产品,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而在最近一次人身险产品问题通报中,银保监会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应当持续加强产品开发报备工作的审核把关,总精算师需落实好产品审核把关的第一责任,及时发现产品设计、定价、精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险企也要对照历次通报内容和“负面清单”中的问题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
同时,银保监会将重点在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人身保险、非重大疾病类产品使用新重疾定义等方面,对各公司产品开发、销售等行为进行持续监测,坚决打击违规开发保险产品、产品炒停、误导宣传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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