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Pусский
日本語
ภาษาไทย
Tiếng Việt
Bahasa Indonesia
Español
हिन्दी
Filippiiniläinen
Français
Deutsch
Português
Türkçe
한국어
العربية
摘要:今年7月外匯天眼曾針對極具人氣的知名經紀商Exness做過簡介與研究,其中提到其最大特色是「無限槓桿」。該篇文章發布後沒多久,我們就收到一些投資人使用該平台的回饋與心得。
今年7月外匯天眼曾針對極具人氣的知名經紀商Exness做過簡介與研究,其中提到其最大特色是「無限槓桿」。該篇文章發布後沒多久,我們就收到一些投資人使用該平台的回饋與心得。
首先,雖然Exness確實有「無限槓桿」服務,但由於這種方式有極高的損失風險,原則上並不是預設選項,而是推薦給經驗豐富的投資人使用,或至少在交易前要先理解槓桿的原理與概念。
此外,Exness為了控制風險,規定交易帳戶要低於1000美元、至少有10個已完結訂單、交易量不少於5手,符合上述條件才能設置「無限槓桿」,而且排除以下要求固定保證金的品種:小幣種(貨幣對)、加密貨幣、大宗商品(能源)、股票、指數、XPD(貨幣對)、XPT(貨幣對)。
根據外匯天眼官網收集的情報,目前Exness提供投資人5種帳戶類型,包括:標準、美分、裸點、零點、先鋒。標準與美分適合包含新手在內的所有交易者,兩者的最低入金要求取決與支付系統,最小點差分別是0.2與0.3,不用手續費;美分帳戶的品種只有貨幣對與金屬,標準帳戶多了加密貨幣、能源、股票、指數。
另外3種帳戶的最低入金限制則是3000美元,交易品種與標準帳戶相同,裸點帳戶的最小點差是0,手續費最高每手3.5美元;零點帳戶的最小點差也是0,手續費最低每手0.2美元;先鋒帳戶最小點差為0.1,不需要手續費。所有帳戶都有支援EA服務。
Exness的交易活躍度極高,從2020年10月以來就遠超過同業,交易手數也多於行業平均。此外,Exness的點差成本是6.85,只有行業均值的4成不到,盈利能力則為65.92,比平均值高出11%。
以外匯天眼APP查詢Exness,我們會看到這家全球展業的外匯經紀商成立10-15年,使用主要MT4/MT5交易軟體,持有塞浦路斯CYSEC全牌照、英國FCA機構外匯牌照、南非FSCA與塞席爾FSA的零售外匯牌照,並且提供「客訴官方100%介入」服務,其塞浦路斯展業場所真實存在,天眼評分高達8.36。
在市場數據洞察方面,Exness表現超越了83.60%的交易商,展業區域的影響力評級更是最高的AAA,業務範圍幾乎涵蓋全球,在印度與泰國極具影響力。該平台搜索數據指數的表現則與其他同業差不多。
正如前面所說,Exness是全球知名的交易商,因此也被許多詐騙集團假冒,光是在外匯天眼APP就能找到10幾個LOGO、名稱與該平台相似的黑平台及假券商。因此,如果你被網路廣告或網友推薦使用Exness,在註冊前一定要仔細對比網址,以免誤入假投資詐騙的陷阱。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Exness這家交易商受到多家機構監管、使用主標MT4/MT5交易軟體、聞名國際,加上交易帳戶種類多元且功能齊全,基本上資金安全與交易環境都在水準之上,投資人可以依照本身的需求決定是否使用該平台。
當然,如果你還想多看幾家券商加以挑選,建議可以使用外匯天眼官網提供的「交易商對比」功能,只要輸入名稱,最多能同時比較3家交易商的天眼評級、基本資訊、交易環境、帳戶信息、相關資訊等內容,幫助你找出最適合自己的投資平台。
在進行交易前,務必先到
該券商的評價,初步判斷是否為黑平台想投資美股、外匯、期貨卻又怕被騙?最齊全的證券商資訊都在這
入金前,務必先下載金融市場反詐騙165:
,保障你的交易安全免責聲明:
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本平台的投資建議,本平台不對文章信息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作出任何保證,亦不對因使用或信賴文章信息引發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最近,外匯天眼就收到一位用戶的求助訊息,講述自己被DATUM這平台詐騙的經過。一開始她是在社群平台上面被陌生網友搭訕,兩人互動的感覺還不錯,因此同意與對方加為LINE好友。
該牌照將允許這家差價合約經紀商在歐洲提供服務。此外,該公司還持有英國、澳洲、香港及馬來西亞的相關牌照。
對於投資人來說,想要在競爭激烈的外匯市場中脫穎而出,不僅需要良好的交易知識與策略,更重要的是選擇一個穩定、安全的經紀商,因為平台的監管狀況與交易環境將直接影響我們的資金安全與買賣勝率。過去這段時間,許多投資人紛紛前來詢問Direct investments的評價,有鑑於此,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了解這家外匯券商是否安全可信。
最近,外匯天眼就收到一位投資人的投訴爆料,表示自己與一家宣稱有英國FCA監管的外匯券商有交易糾紛,懷疑可能碰到了詐騙平台。據了解,大約1個多月前,受害者透過某個社群平台認識了一位網友,兩人相談甚歡。隨著彼此關係的拉近,對方在某次聊天時提到自己有投資外匯,並且積極邀請他一起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