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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離岸監管固然“很香”,但是帶來的風險也不容小覷。
細心的投資者會發現,近年來,申請離岸監管的交易商越來越多,主要是因為歐盟、澳大利亞等主要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政策收緊。交易商為了尋找新的出路,轉投其他離岸司法轄區,來彌補嚴苛監管所帶來的的業務衝擊。
對於很多交易商來說,離岸監管是一種新的業務運營模式,也減輕了越來越嚴格的權威監管機構,如澳大利亞ASIC帶來的壓力。再加上美國NFA牌照難以獲得,FCA監管的杠杆降低,各大知名的券商也開始湧向離岸監管。
但是,離岸監管這股洪流著實讓人“又愛又恨”。今天,我們就來一起聊一聊。
“離岸”是相對於“在岸”來說的,主要是一些島國或島嶼,並且多數曾經是發達國家的殖民地。在擺脫殖民地之後,這些地區和國家為了發展經濟,吸引外資,於是給外來的投資者提供寬泛的法律法規和優惠的稅收政策。
一般來說,與在岸監管相比,離岸監管要求會比較少,通常只需要根據監管機構的要求提供年度財務報表,以及證明公司資金的相關檔,當然各個離岸監管地區的要求也會不一樣,比如開曼群島CIMA會要求提交每月的運營報表,要求客戶資金的完全隔離等等。
對於很多交易商來說,選擇離岸監管不僅僅是監管上擁有更多的自 由,而且還減少了稅務以及運營成本。相較之下,離岸監管申請比較寬鬆,申請人不一定要在監管機構的管轄區設立實體辦公室,且申請費用低,時間短,證明材料少。
對於投資者來說,因為歐盟等地區的杠杆限制,離岸監管轄區的高杠杆實在是吸引人,有的甚至杠杆上限為500:1,簡直是歐盟持牌交易商所望塵莫及的。
目前外匯天眼收錄的常見離岸監管機構有瓦努阿圖VFSC、英屬維爾京群島FSC、開曼群島CIMA、塞席爾FSA等。值得注意的是,賽普勒斯CYSEC牌照不是離岸監管,在2004年賽普勒斯正式成為歐盟國之一之後,“逃稅天堂”的名號就不復存在了。
在外匯天眼中,如果一家交易商單單只持有一張離岸監管的牌照,都會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畢竟離岸監管的監管力度真的太寬鬆,這就是讓人“恨”的地方。
前面就提過,離岸監管申請比較簡單,對於很多剛成立不久的交易商來說,是最好的選擇。但是,這樣的監管牌照不需要交易商在當地設立實體辦公處,也不需要有辦公人員,只需要每年繳納年費及稅費。對於很多黑平台來說,這樣的“成本”他們樂意之至。
就算不是小平台,一些大公司也會利用離岸監管的寬鬆環境,大肆進行違規操作,例如不進行嚴格的合規檢查,不上交客戶的交易報告,甚至直接抹去客戶原本的盈利交易。
總結:
離岸監管固然“很香”,但是帶來的風險也不容小覷。選擇多監管的機構比選擇單一監管更有安全感,儘量遠離離岸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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