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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BRRD(EU Bank Recovery and Resolution Directive 欧盟银行风险恢复与处置指令)及BRRD 2,处置(Resolution)进展
银行风险处置:从理论到实践
BRRD(EU Bank Recovery and Resolution Directive 欧盟银行风险恢复与处置指令)及BRRD 2,处置(Resolution)进展
巴黎,2019年2月21日
法国审慎监管管理局(ACPR) Frederic Visnovsky副秘书长
1. 处置/监督:利益冲突还是一致?
A [处置/监督] 法规(BRRD第3条)所规定的独立性:
成员国可以例外地规定处置当局可以是监督当局。
有足够的结构性安排确保独立操作,在信息交换和合作义务不受损害的情况下避免监督职能与分配给处置当局的职能之间的利益冲突。
授权→监督→处置
欧洲央行银行业监督←→欧洲单一处置委员会(SRB)
然而,处置功能与监督功能是一致的,应该使用两个密切相关的分析之间的所有协同作用。
2. 各机构的职责
第1步 决定一家银行破产或很可能破产
第2步 决定不存在其它私人处置方式
第3步 决定从公众利益出发必须采取处置行动
第4步 12小时内,欧盟委员会向欧洲理事会发送处置计划,基于公众利益推荐修改或拒绝处置;24小时内,欧盟委员会认可处置计划或欧盟委员会拒绝计划的可自由支配方面
第5步 SRB修改处置计划
3. 处置/监督:一致性的必要
一个团队→一致性和连续性
4个条件:
团队要有规则
常规的训练
共同商议
对于技能的尊重
4. 处置是例外制度,清算是普遍规则
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银行集团→处置
公共银行→处置
不那么重要的银行→清算
本文翻译为外汇天眼提供,原文出自ACPR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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