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Pусский
日本語
ภาษาไทย
Tiếng Việt
Bahasa Indonesia
Español
हिन्दी
Filippiiniläinen
Français
Deutsch
Português
Türkçe
한국어
العربية
摘要:证监会在中庸主动呈报后进行调查,发现在2017年6月23日至2018年7月9日期间,于中庸编制及提交予证监会的56份淡仓报告中,漏报了该集体投资计划所持有的合共350个须申报淡仓。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谴责中庸资本有限公司(中庸)并处以罚款105万元,原因是中庸未有确保就其管理的一项集体投资计划(该集体投资计划)所编制的淡仓报告准确且符合《证券及期货(淡仓申报)规则》(《淡仓申报规则》)的规定(注1及2)。
证监会在中庸主动呈报后进行调查,发现在2017年6月23日至2018年7月9日期间,于中庸编制及提交予证监会的56份淡仓报告中,漏报了该集体投资计划所持有的合共350个须申报淡仓。
在中庸编制的淡仓报告内发现的错误,是由于该公司的营运经理在相关时间开发的指令码程式内一项编程错误所致。有关指令码程式的建立,旨在自动识别和筛选出该集体投资计划所持有的须申报淡仓。然而,由于中庸对其当时的营运经理的工作监督和覆核不足,故未能及时侦测该项编程错误。
证监会认为,中庸未有称职地行事,以确保其编制的淡仓报告准确并符合《淡仓申报规则》下的适用规定。
证监会在决定上述制裁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中庸迅速采取补救行动,与证监会合作解决其关注事项,以及它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
完
备注:
中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业务。
有关《淡仓申报规则》的相关条文,请参阅《纪律行动声明》。
免责声明:
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