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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利用電話卡、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工具,詐騙團夥以公司的名義,讓投資者在APP上購買黃金、白銀、石油、比特幣等虛擬商品進行投資騙取資金……
利用電話卡、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工具,詐騙團夥以公司的名義,讓投資者在APP上購買黃金、白銀、石油、比特幣等虛擬商品進行投資騙取資金……
2021年8月31日上午,普洱鎮沅縣人民法院通過“線上+線下”多地視頻聯調的方式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這起11人詐騙、幫助網路資訊犯罪活動案。
鎮沅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7月期間,被告人沈某征等人組建了浙江嘉興市遠鼎社會經濟諮詢有限公司,組成詐騙團隊,以經濟諮詢公司的名義讓投資者在“點點商城”、“樂樂商城”等APP軟體上註冊帳號購買黃金、白銀、石油、比特幣等虛擬商品進行投資來騙取資金。
過程中,利用電話卡、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工具進行作案,被害人數達80人,詐騙數額特別巨大,高達2286271.47元,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其中,被告人鄒某平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絡實施犯罪,但依舊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情節嚴重,應當以幫助資訊網絡犯罪活動追究刑事責任。並建議對11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六個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庭審中,法庭依法有序地進行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充分保護被告人權利,因該案涉及人數眾多、案情複雜,將擇日進行宣判。
法官提醒:電信詐騙一直是全社會深惡痛絕的一種犯罪現象,犯罪分子往往借用網路等科技手段實施非接觸式詐騙,詐騙手段繁多,受害者眾多,廣大群眾要增強反詐騙意識,不要輕信他人,面對突然其來的誘惑,不要存在僥倖心理,要時刻保持警惕,正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天上不會掉餡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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